发布时间:2009-02-23 来源:公共外语教学部
关于组织参加2009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ECCS)的通知省内各高校教务处、外语系(部、室):按全国竞赛组委会通知,2008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报名工作已经开始。请各校阅读“全国通知”中的操作程序,向学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按通知要求组织竞赛。经省教育厅高教处安排,我省竞赛组织工作由湖南省大学外语专业委员会具体负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竞赛分A、B、C、D四个类别,全国各高校研究生及本、专科所有年级学生均可自愿报名参赛。 A类竞赛:适用于研究生参加; B类竞赛:适合于英语专业本科学生参加; C类竞赛:适用于非英语专业的本科学生参加; D类竞赛:适用于体育类和艺术类的本科生参加。 二、竞赛时间和方法:竞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由全国统一命题。初赛于2009年4月12日(星期日) 上午9:00—11:00在全国同时进行(初赛赛场在本校)。决赛于2009年5月10日(星期日) 上午9:00—11:00在全国同时进行。 三、经费:根据《2009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的通知》,参赛学校可以向参赛选手收取一定的费用,用于组织、宣传、报名、阅卷等,每人收费10元,其中向省竞赛组委会上缴5元。 四、报名:
本次竞赛自由报名。以班为单位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班长收齐报名费、填写好报名表以后一次性交给大学英语任课老师或交到宁静楼四楼公共外语教学部胡老师处(TEL:4261228)。报名截止日期为2009年3月6日。
五、评奖标准:各校初赛按6‰评出决赛参赛选手,15‰和30‰分别评出二等奖和三等奖,并在初赛结束后及时通过电子邮件上报省竞赛组委会。
有关章程以及竞赛样题和答案见http://www. ecp. com. cn 有关竞赛通知见协会网站:http://www. hnceta. com
2009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报名单
序号
(考号)
姓 名
级、班
性别
指导教师
1
版权所有:长沙学院公共外语教学部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洪山路98号